东日本汉语教师协会 会则

1条 名称

  本会的中文名称为:东日本汉语教师协会(简称东日本汉协,日文名称为:東日本中国語教師の会

2条 目的

    本会的目的在于促进汉语教师之间的相互交流、信息共享、增进友谊,同时为促进日本汉语教学的发展做出贡献。

3条 会员

  本会由下述会员组成:

  1个人会员:赞同本会目的的汉语教师

  2团体会员:赞同本会目的的团体、学校

  3赞助会员:赞同本会目的并给予赞助的个人、企业

只有个人会员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会员大会上的表决权。有关入会、退会方法及丧失会员资格等另行规定。

4 组织机构

1、  本会设会长1名、顾问、副会长、常任理事、理事若干名。

2、  会长任期为4年,可以连任,但原则上不超过两届。

3、  会长、副会长、常任理事由理事会产生,顾问由会长委任。协会干部的选任、委任等事宜另行规定。

4、  会长作为本会代表负责所有会务,副会长辅助会长处理会务。常任理事、理事分担

并监督会务的执行。

5、  顾问负责本会的咨询事宜。

6、  本会设秘书处,负责处理协会的日常事务及财会事务。秘书处内设干事、会计若干名。

5 活动内容

  为了实现本会的目的,进行如下活动:

1每年召开一次会员大会

  2举办联谊会、研修会、讲演会等

  3开发汉语教材、支持汉语学习

  4与各有关团体、教育研究机构进行交流

5开展其他与本会目的一致的各种活动

6条 会费及活动费用

本会每年收取一次会费,个人会员缴纳2000日元,团体会员缴纳1万日元,赞助会员缴纳1万日元以上。此外,举办各种活动时适当收取参加费。本会的会费、赞助费及活动参加费等仅用于本会主办的各种活动。

7  会计年度

    本会的会计年度为毎年41日至翌年331日。

8条 会则修订

    会则的修订需要得到会员大会半数以上的承认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
c 2009 JACLT . All Rights Reserved.